根據黔環通[2019]171號《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貴州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試行)》要求:⑴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⑵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的;⑷其他情況確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符合上述4種情形的建設用地,均應當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黔自然資發[2020]10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地塊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防止地塊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建設活動。根據黔環通[2019]171號第二條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按規范要求,農用地轉變為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發生改變,應對地塊土壤進行污染狀況調查。為此,主管部門要求對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其是否可作為幼兒園用地(080404)開發利用。
2024年6月大方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委托貴州鼎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專業技術人員立即對該地塊進行現場踏勘、收集相關資料、人員訪談,并對資料進行深入分析。調查得出地塊歷史主要為農用地、建設用地,現狀處于閑置狀態,擬規劃為幼兒園用地。地塊周邊主要為住宅小區,同時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周邊三廢均得到妥善處置。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內部及周邊區域無可能污染源,認為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結合基礎資料及地塊周邊歷史資料,匯總調查工作成果,我公司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規范編制完成了《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批版)。現將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位于畢節市大方縣雨沖鄉金門村,地塊北側5m處為秀河線道路、地塊南側為金門村集體土地、地塊西側為金門村集體土地、地塊東側3m處為國道(G326)。項目總占地面積6516.48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5.99912°、北緯27.35494°,海拔高程+1514m。地塊2012年11月之前為農用地、2012年11月至2018年7月為大方縣雨沖鄉新興砂石廠、2018年7月至今為閑置用地,地塊土地利用類型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地塊現狀處于閑置狀態,地塊用地擬規劃屬于自然資發[2023] 234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中規定的幼兒園用地(080404),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目的
⑴污染源識別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結合地塊所在區域地層出露情況、水文地質條件,全面分析地塊內可能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并識別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土壤是否受到污染。
⑵提出針對性結論及建議
通過現場踏勘,初步掌握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針對地塊擬規劃用途,提出針對性建議及措施,并給出地塊是否需要進一步開展詳細調查或直接給出地塊能否按照擬規劃用途開發利用的明確結論,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調查結果
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位于畢節市大方縣雨沖鄉金門村,地塊北側5m處為秀河線道路、地塊南側為金門村集體土地、地塊西側為金門村集體土地、地塊東側3m處為國道(G326)。占地面積6516.48m2,地塊土地利用類型為農用地、建設用地,用地擬規劃屬于自然資發[2023]234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中規定的幼兒園用地(080404)。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雨沖鄉第二幼兒園地塊使用歷史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地塊及地塊周邊無涉重企業,周邊三廢均得到妥善處置,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可接受,可按照規劃的幼兒園用地(080404)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進一步補充調查,即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一階段結束。
委托單位:大方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編制人員:盧林龍
編制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
聯系人:盧林龍 聯系電話:176085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