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環通[2019]171號《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貴州省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試行)》要求:⑴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⑵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的;⑷其他情況確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符合上述4種情形的建設用地,均應當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黔自然資發[2020]10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地塊開發利用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防止地塊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建設活動。根據黔環通[2019]171號第二條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按規范要求,農用地、居住用地轉變為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發生改變,應對地塊土壤進行污染狀況調查。為此,主管部門要求對2024DFJZ58地塊、2024DFJZ59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明確其是否可作為幼兒園用地(080404)開發利用。
調查得出地塊歷史主要為農用地、居住用地,現狀處于待開發狀態,擬規劃為幼兒園用地。地塊周邊主要為住宅小區,同時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周邊三廢均得到妥善處置。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內部及周邊區域無可能污染源,認為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無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現將2024DFJZ58地塊、2024DFJZ59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2024DFJZ58地塊、2024DFJZ59地塊位于畢節市大方縣順德街道龍昌社區,地塊北至龍昌社區集體土地、地塊南至龍昌社區集體土地、地塊西至龍昌社區居民區、地塊東至龍昌社區居民區。2024DFJZ58地塊總占地面積32450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5.59416°、北緯27.16916°,海拔高程+1619m。2024DFJZ59地塊總占地面積21504m2(其中,居住用地16644m2,幼兒園用地4860m2),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05.59471°、北緯27.16763°,海拔高程+1611m。該地塊2014年3月之前為農用地、2014年3月至今為農用地、居住用地,地塊土地利用類型為農用地、居住用地。2024DFJZ58地塊、2024DFJZ59地塊現狀處于待開發狀態。2024DFJZ58地塊用地擬規劃屬于自然資發[2023] 234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中規定的居住用地(070102),2024DFJZ59地塊用地擬規劃屬于自然資發[2023] 234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中規定的居住用地(070102)及幼兒園用地(080404),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目的
⑴污染源識別
為保障人體健康,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程序和方法,通過對調查地塊內外(調查范圍)的用地歷史與活動現狀等資料收集與分析,識別調查地塊內外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分析調查地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得出調查地塊是否需要進一步土壤調查或按照規劃的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的明確結論,為調查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調查結果
結合資料收集整理分析、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地塊歷史影像,2024DFJZ58地塊、2024DFJZ59地塊使用歷史為農用地、居住用地。地塊及地塊周邊無企業,周邊三廢均得到妥善處置,地塊及周邊相鄰地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無相應的環境污染事故查處記錄。地塊可按照規劃的居住用地(070102)及幼兒園用地(080404)進行開發利用,不需要進一步補充調查,即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到第一階段結束。
委托單位:大方縣綠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編制人員:盧林龍
編制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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